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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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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投入标准化建设资金总量10亿元, 14个区(市)县政府负责项目的建设用地、“三通一平”、环境绿化、校园周边环境建设等资金的投入,投入资金总量4.5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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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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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原国家教委1997年编制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和教育部2002年编制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并结合我市完成“普九”工作的实际,参照全国教育发展先进城市的标准,制订了《成都市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标准(试行)》、《成都市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项目设计标准(试行)》(成教办[2004]45号)。使标准化学校建设既具有现实的可行性,又适应时代的需要;既体现配置的高标准,又发挥使用的高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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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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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立了成都市教育局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办公室,统一牵头负责全市农村地区学校布局调整和项目学校建设。
按照我市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总体规划和“小学方便就学,初中适当集中”的原则,打破乡镇、村的行政界限,对全市农村中小学进行了重新布局。坚持学校向城镇集中、向人口聚居多的乡镇中心地带和中心村集中,因地制宜的对不同类型的学校采取撤、留、扩、合、迁等方式进行规划建设。市教育局党组对经当地政府确认并报送的区域教育资源规划和建设项目统一集中研究审定。对合并后的乡镇,原则上在其行政、文化中心集中建好一所初中,根据需要规划学生住宿;小学布局原则上控制在3公里之内;对地处偏远的山区学校,保留必要的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并加强校舍的改造维修,确保校舍“够用、实用、耐用”。
在校内的规划上,实行“三区分离”,对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等按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同时使校园生态和谐,具有文化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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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风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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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地处川西平原,独特的区域环境和历史积淀形成了我市独特的城市文化。据此,标准化学校建设在建设风格上确立了建筑特色与厚重的历史文化相匹配的建设方案,体现出川西民居的建筑元素,突出书院式的建筑特点,使校园环境、文化氛围及建筑风格与当地历史文化内涵和谐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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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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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三家在省内技术实力雄厚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统一设计。严格实行设计审查的会审制度,由市标办组织市兴蓉公司、区县标办、乡(镇)政府、设计单位、项目学校代表集中审查,保证校园布局设计的质量。使建成的农村中小学校既符合地域文化特色,又符合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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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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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投建管”三分离的原则,确定并细化了标准化建设流程25个环节中,建设各方的工作职责。由成都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和建设资金使用的管理;市标办牵头负责全市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及项目学校的规划;市兴蓉公司承担建设管理工作;区(市)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实施,并确保建成移交使用的标准化学校能管好、用好,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